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卫生所工作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29浏览次数:0

  一、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医德规范和廉洁行医的规定,积极履行医务工作人员职责,文明行医、礼貌待人,服从学校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为学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二、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健康教育。

  三、积极做好学校卫生、食品卫生的宣传、监督工作。

  四、认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和诊治工作,

  五、 在患有急危重症学生转入医院进行诊治的,当班人员应告知其辅导员该学生的行踪。

  六、校内出诊:

  由当班医生根据患者电话里(或来人)描述的症状及实际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出诊。为维护绝大多数病人的利益,原则上只对危急重症患者出诊。

  七、传染病管理:

  如有学生患急性传染性疾病,卫生所应按规定报告,并对相关场所进行相应处理。患者必须离开学校,到市、区医院传染科或回生源地治疗。待患者疾病痊愈返校时,应出示当地医院证明,卫生所根据其疾病种类、有无传染性等情况,决定其能否返校学习,或要求患者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确诊疾病无传染性后再返校学习。

  八、集体活动的现场保健:

  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外,各单位自行举办集体活动时,需要现场保健的,主办单位应提前三天向卫生所提出书面申请。卫生所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派出工作人员。

  九、集体活动领药:

  各单位在进行集体活动,需要领取少量预防性用药的,主办单位应提前三天向卫生所提出书面领药申请,并附《院内付款凭证》第二联(即院内红单)后方可领取。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