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15浏览次数:0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对《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一、设立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组织指挥应急工作。

  (一)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工作。

  (二)食物中毒应急工作一线人员:

  许淑贞 李伟 李禄斌 林雯洁 钟卫国 冯家富 刘坚

  (三)主要职责:

  1、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2、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人力物力的调动;

  3、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

  二、事故处置步骤

  (一)学校师生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的,及时上报学校后勤处,经确认后,责令相关食堂立即停止出售该类食品并撤收该批全部食品封存。同时由卫生所密切观察已食用过该类食品学生身体状况的变化情况,若确认为食物中毒,立即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或当天值班领导)。

  (二)学校各二级学院学生如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应立即上报后勤处和卫生所,由卫生所人员初步检查确认,采取以下措施:

  1、观察诊断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认为食物中毒,应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或当天值班领导)。

  (2)学校卫生所进行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学生,用“催吐法”协助中毒学生吐出有毒物。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拨打120紧急救援或向就近医院寻求提供紧急救援。

  (三)确认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本预案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抢救,并及时向教育及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中毒的班级、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以及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根据上报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学校后勤处保卫科协同食堂管理人员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以便于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五)造成中毒的食物处理程序: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经卫生部门查明情况,确定为中毒,即可对于引起中毒的食物进行处理。

  (六)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如实反映该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七)对发生事故的食堂,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所有人员原地待命,协助调查。

  (八)学校后勤处保卫科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同时,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意见,调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表现、社会关系以及纠纷情况,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九)学校卫生所做好后续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十)学校办公室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信息保障

  1、学生工作处视事故情况召开通报会,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2、学校办公室牵头,后勤处总务科、卫生所配合,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食堂名称,食堂负责人姓名,中毒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并及时上报指挥部,保障信息畅通和信息的准确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客观如实的逐级上报,不得随意散布消息。

  四、物质保障

  1、学校卫生所平时应做好处理食物中毒事件各项物资的储备工作。

  2、事件发生后,学校后勤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其他食堂做好食品供应工作,确保学校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3、应急小组要统筹安排,紧急调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五、善后处理

  1、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配合学校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患病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卫生所护理患病学生。

  2、学生工作处负责做好家长、学生思想工作,稳定家长、学生情绪。

  3、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维稳工作小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4、学校党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刊等,对广大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食物中毒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室:020-36903313

  后勤处总务科:020-36903062

  学校卫生所电话:020-36903190

  学校保卫科电话:020-30903186

  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20-36997933

  花都区卫生防疫站:020-86963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