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食堂陪餐制度(2021年10月修订)

发布者:张杰发布时间:2021-10-18浏览次数:10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食堂陪餐制度

2021年10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学生食堂服务质量,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学校学生食堂陪餐制度>的通知》(粤教后勤[2015]3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制度。

一、陪餐工作管理部门

学校办公室:负责校领导陪餐工作的协调。

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学校党政管理干部名单的提供。

学校后勤处:负责陪餐工作安排和实施跟进,《陪餐登记表》的印制、收集、意见汇总整理及陪餐情况的公示

二、陪餐人员

学校党政管理干部

三、陪餐食堂

学校各学生食堂

四、陪餐工作细则

(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采用午餐陪餐制。

(二)学校后勤处按月编排陪餐人员安排表,安排学校党政管理干部于正常在校时间(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轮流到各食堂陪同学生在陪餐席就餐,并在各食堂公告栏进行陪餐人员安排表的公示。

(三)根据文件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每天四家食堂安排人员陪餐。

(四)陪餐人员和学生一起排队,付费购餐,并在餐厅陪餐席就餐。陪餐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陪餐人员用餐时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就餐食堂当天食品安全相关情况等进行监督,并主动了解就餐学生对食堂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在《陪餐登记表》(附件2)上进行记录。

(六)陪餐人员就餐后如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后勤处,并按照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的有关预案进行处置。

(七)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可与其他人员调换陪餐时间或自行安排其他管理干部代理

五、本制度20211025日起执行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食堂陪餐工作流程图

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食堂陪餐登记表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20211018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食堂陪餐流程图(2021年10月修订).doc

附件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食堂陪餐登记表(2021).xls